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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新疆奇台县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等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新疆奇台县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奎屯中心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新疆奇台县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奇台县气象局

乌鲁木齐科创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73

2

奎屯中心110千伏输变电工 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奎屯供电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73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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