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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职责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 【查看更多】

历史沿革

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制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三十二字环境保护工作方针。1974年原自治区综合利用办公室由自治区建筑工程局移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代管,并于同年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办公室。197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领... 【查看更多】

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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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