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厅领导

厅领导

  • 戴武军 党组书记、副厅长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戴武军,男,汉族,1965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厅全面工作。主持生态环境厅党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负责深化改革、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访惠聚”驻村、第一书记、“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工作。
  • 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 党组副书记、厅长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男,哈萨克族,19662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

      主持生态环境厅行政业务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深化改革、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访惠聚”驻村、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基建、乡村振兴等工作。
  • 孙旺生 党组成员、副厅长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旺生,男,汉族,19676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和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深化改革、援疆工作;“访惠聚”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老干部工作;机关党务、机关党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生态环境统计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监督工作;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管综合业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生态环境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和辐射环境监督站、生态环境政策与规划研究中心。
  • 马红军 党组成员、副厅长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红军,男,回族,196412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政务综合协调、环境信访、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保密工作;负责环保科研、环保产业工作;财务综合管理、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环保专家顾问委员会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工作;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污染物监控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厅机关服务保障;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管办公室、科技与财务处、法规与标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 刘岩辉 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刘岩辉,男,汉族,1965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

      主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 田 丰 党组成员、副厅长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丰,男,汉族,19786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规划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排污许可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管理工作;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管水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宣传教育处和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 杨永岗 党组成员、副厅长(援疆)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永岗,男,汉族,196912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生态环境监察督察工作;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厅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察一处、生态环境监察二处、大气环境处、和六个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