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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拟作出昌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8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8日-2026114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昌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五家渠市、塔城地区额敏县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新建昌北75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21500MVA主变;

2、新建750千伏输电线路,起于拟建昌北750kV变电站,止于750千伏渠城III回线路开口点(其中渠城I线破口点为#117-#120塔基,渠城II线破口点为#115-#117塔基),路径长度约56.8km,共新建杆塔132基;

3、五家渠、塔城750千伏变电站保护改造。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及变电站施工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环境影响。

2)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及变电站电气设备运行时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以及噪声。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输电线路临近居民住宅时,采取抬高线高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途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kV/m100μT的要求。在通过耕地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并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5)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 新疆昌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新疆昌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2

老爷庙口岸组合移动式H986查验系统

核技术利用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密海关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H986检查大厅,新增一套MB1215DEBX)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采用16MeV/3MeV交替双能电子加速器,背散装置包括三台X光机,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为13.3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影响;

2)辐照系统运行期间产生的X射线。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GBZ143-2015)要求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辐射工作场所应当具备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误照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3)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工作。辐射防护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环境、工作场所和个人剂量监测,落实国家有关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规定,建立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

5)做好突发辐射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6)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各项安全与防护规范要求及措施,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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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庙口岸组合移动式H986查验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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