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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本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pjypfglc0/2026-00163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文号:
新环规〔2026〕7号
有效性:
现行有效(有效期5年)
发布时间:
2026-09-09 17:19
【本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解读链接:
【文字版解读】《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新环规〔2026〕7号)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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