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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汪  剑

党支部书记、主任:吾买尔江·阿不力孜

副主任:弥  艳

邮政编码:830063

电 话:0991-4165429

传 真:0991-4165429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对全区各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监控,对突发环境事故进行预警;整理、统计、分析、汇总各污染点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上传的数据,为工作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