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2021年以来,我们完成了大气、水、土壤等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各族群众呼吸上了更加新鲜空气、喝上了更加干净的水,其中在空气质量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自治区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超过改善目标1.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1.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尤其是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5天,比上年增加了16天。但同时我们更应看到,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自入冬以来,乌鲁木齐、昌吉、奎屯、石河子、五家渠等天山北坡城市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重视,一起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继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光荣工作中,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在此,我们真诚地向各族干部群众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做不放、少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积极行动起来,做到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减少空气污染行为,为守护蓝天白云尽一份责,出一份力!崇尚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共同营造绿色环保、健康幸福的节日氛围!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做不放、少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积极投身社会宣传,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于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引导他们文明、绿色过节。党员干部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切实营造人人知晓、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为共创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新疆作出应有的贡献!
祝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