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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02192/2024-00454
  • 发文字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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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8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博乐铁路专用线(国能博州2×660MW煤电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拟建五台园区站的东侧

国能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线路自五台园区站北端正线接入,至电厂翻车机卸煤库,新建线路长度1.48km,及装卸场(含综合楼)。正线数目:单线,牵引类型:电力,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7‰,牵引质量:5000吨。项目总投资836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占总投资1.59%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扰动将导致陆生植被生物损失量59.20t,占用草地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的规定依法办理草地征占手续,临时占地同样按要求补偿恢复。另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对周边植被破坏,禁止对野生动物捕杀,施工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①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中堆场、防渗隔油沉淀池、生活营地等临时构建筑物进行拆除,并清理所有垃圾,场地平整,恢复原貌,结合季节和气候条件,选用当地无叶假木贼、梭梭、木本猪毛菜等耐旱耐盐碱植被,恢复后一年应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②临时堆土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堆土区进行清理和平整,通过压实硬化减少水土流失。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进行清理和平整,保留作为运营期铁路专用线运维路线。

施工扰动将导致土壤易流失,应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水土流失,同时预防土地沙化。①永久占地区:a)土石方施工过程采取洒水临时措施;铁路线两侧设置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措施。②施工生产生活区:a)施工期间采取洒水临时措施;b)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土地平整,同时实施植物措施,结合季节和气候条件,选用当地无叶假木贼、梭梭、木本猪毛菜等耐旱耐盐碱植被,恢复后一年应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从而固定扰动土壤,减少流失。③临时堆土区:a)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区四周设置临时挡土墙;b)土料装卸时采取洒水临时措施;c)土料堆放要采取防尘网苫盖临时措施。④施工便道区:a)对施工便道进行土地平整,防止扰动土地土壤流失;b)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扩散流失。

(2)运营期

施工期结合做好植被恢复后,运营期不新增生态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场地围挡、散状物料遮盖、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

运营期仅少量油烟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采用完整性和密封性好的集装箱进行煤炭运输,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生产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4m3)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临时设置防渗化粪池(15m3)收集,定期拉运至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防渗化粪池(12m3)收集处理后,短期拉运至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南侧电厂污水处理设施建成验收后排入该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处理,尾水回用于电厂生产,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场地设置围挡隔声、合理控制施工及施工时间等措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间通过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限制鸣笛,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定期轨道养护,维持良好路况。油烟风机应选取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维护保养;站场设置围墙及绿化,降低噪声影响,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振动影响减缓措施

运营期间定期对车轮、轨道维护保养,减少振动影响,对周边振动影响较小。

六、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少量临时弃土用于土地平整,无永久弃土,不随意丢弃;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其中可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清运至博乐市金三角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池底底泥定期清运至博乐市金三角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进行处理。隔油池废油(HW08:900-249-08)集中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进行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为煤炭铁路专用线项目,运营期可能存在煤炭泄露污染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的环境风险,本次加强机车维护保养,定期巡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4年4月2日在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24年4月23日在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同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示,另外公示期间于4月24日、25日,在《博尔塔拉报》进行了2次刊登公示信息。2023年9月1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拟报批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2

新疆沙湾矿区东区恒源大沟整合矿井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位于石河子市西南70km,行政区划隶属沙湾市管辖。矿井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东经85°43′37″,北纬43°55′08″。

新疆沙湾市恒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塔城地区准南煤田资源整合方案有关事宜的复函》:

新疆沙湾矿区东区恒源大沟整合矿井改扩建项目,拟建设规模120万吨/年(恒源大沟矿井60万吨/年整合天富小沟四号斜井60万吨/年,改扩建至120万吨/年)。

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规模:整合后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井田面积8.79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约7282万吨,服务年限43.3年。采用主、副平硐开拓方式,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采煤方法设计采用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6.1935公顷。总投资100055.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4%。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本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有关要求对矿区占地进行合理规划及建设,尽量减少占地;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碾压;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2)本工程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工业场地绿化工程。(2)采煤沉陷减缓及治理措施:土地整治与矿井开采计划相结合,合理安排,边实施、边开采、边整治、边利用;②沉陷区整治以填充复垦为主,对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充填裂缝、平整土地;③对受损土地进行必要的补偿,减缓土地损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④每个采区单个煤层开采完后,应及时充填裂缝,整平沉陷台阶。整体工作应分盘区、分水平分别进行,恢复土地生产力;开采前对井田煤层上覆地层特征、地质构造及影响地表变形的主要因素进行全面调查,根据煤矿采区及工作面接续计划,制定采取措施的时机,避免沉陷、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开采过程中应定期巡查,对井田范围内的裂缝、沉陷进行动态观测;矿井建立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站对开采工作面地表移动变形进行观测;建立采动影响边坡岩体稳定性监测系统,对地表位移、岩体内部及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建立生产期生态影响监测系统,利用遥感手段定期对矿井投入运行后的地貌类型、土地利用类型、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土壤侵蚀、植被生产力等生态环境变化趋势进行动态监测;沉陷区土地治理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同时对沉陷裂缝区进行治理。同时在交通方便,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告标志。(3)矸石周转场生态恢复措施:排矸必须先拦后弃。待矸石弃到设计高程,矸石面覆土厚30厘米整治为牧草地。(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包括资源补偿和占地补偿,同时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生活区依托项目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可用作场地防尘洒水及绿化用水

(2)运营期:本矿投产后全矿总排水量为2320立方米/天,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0立方米/天,井下矿井排水量为1960立方米/天。矿井排水经过“予沉→混凝→沉淀→消毒”水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扩、改)建煤矿表1、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用于井上下生产降尘、消防等。生活废水经过“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净化污水主要用于浇灌绿地、浇洒道路等。本工程设置700立方米的矿井水事故池,12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8小时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的临时存放,保证事故状况下污(废)水不外排。

本工程运营期拟采取的地下水保护措施主要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相关规定,矿井开采前必须先对上部火烧区及采空区积水进行预先疏放,疏排方式为:工作面上顺槽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巷道与火烧区、采空区之间留20米探放水隔离煤柱。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充分利用矿井涌水。加强矿井日常管理工作。实施保护性开采措施,采用“边采边探”的技术方法,在开采有透水可能的区域时采取降低开采厚度等保护性开采措施。采取防区防渗措施:油脂库、危险废物贮存间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至少6.0米厚,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污水处理设施、废水调节池、机修间等,要求底部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至少1.5米厚,渗透系数≤10-7厘米/秒。(7)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严格落实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等。

3.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主要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工业场地辅助配套工程施工,首先做好路面硬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设置围布、挡板,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和起尘的料、渣土的外溢。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在大风期间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减小扬尘影响范围。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选用优质燃油等措施,减小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废气排放。加强施工管理。

(2)运营期:本项目采用生物质锅炉进行供暖(已单独进行环评,并已取得环评批复)。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煤输送、转载过程粉尘;破碎、筛分、风选系统粉尘;运输扬尘;矸石周转场粉尘等。

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煤炭输送、筛分、干选、储存等全过程采取全封闭措施;产尘点密闭储煤场内安装喷雾喷雾防尘设施,保持煤堆表面含水率8%以上,有效减少煤尘飞扬;在选煤系统中破碎工段处除安装喷雾防尘系统,同时确保TDS智能分选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除尘效率在99.9%以上。选煤厂煤炭装卸均在车间内操作。厂区内地面采取全硬化措施,并定期洒水降尘;矸石周转场采用围挡+喷洒表面固化剂+编织袋覆盖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加盖篷布防止遗撒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3.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采取的声环境治理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场地平整和结构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昼间进行,如果夜间运输应减速、禁鸣。

(2)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选煤厂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且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煤泥、污泥、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矸石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利用不及时时运至配套建设的矸石周转场堆放,后期还可用于矿区塌陷区治理和充填采空区;煤泥与原煤掺混后一起外售;污泥经压滤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沙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其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泄露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1.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集油坑,室内地面较大门下口低0.1m,地面为不发火混凝土地面,门、窗采用防火门窗,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8m。

新疆沙湾市恒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先后在沙湾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三次公示向公众告知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期间,在塔城日报

进行了2次公示,并在沙湾市政府、沙湾市东湾镇文化中心和什窑村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牙哈气田注水管道腐蚀隐患治理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对牙哈凝析气田内存在隐患的2条注水管线(YH7X-1注水管线、YH15注水管线)进行更换,共更换注水管线6.5km,管线管径DN150,设计压力6.4Mpa,运行温度75℃,输送介质为YH7低压集气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回注水;旧注水管道清管作业后挖出,并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旧注水管道两端采用混凝土封堵。废旧注水管道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牙哈气田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置。2.公用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电气、自控、通信、防腐、消防等工程。3.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生态恢复等工程。4.依托工程:主要包括塔YH7低压集气站、牙哈固废填埋场等。

1.生态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水浇地施工时,要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存放,管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最大程度降低对农田土壤肥力的影响;加强工程区的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并开展复垦工作,恢复好农田灌溉,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2)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2.大气环境影响及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开挖及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与扬尘;施工焊接烟气、机械设备和车辆废气。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利用气田现有公路网络,禁止随意开辟道路,运输车辆应以中、低速行驶,减少车辆行驶动力起尘;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植被和造成土地松动;管沟及时开挖,及时回填,遇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提倡文明施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

运营期注水管线密闭输送,无废气排放,无需采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3.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线试压废水、旧管道清管排出的含油废水。管线试压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期利用压缩氮气对旧注水管道进行清管作业,将管内残留污水吹扫至污水罐车内,送至YH7低压集气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各油田建单位生活基地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不产生生活污水。

运营期无人值守,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废旧管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弃土石方。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牙哈气田固废填埋场处置;本项目施工期首先对废旧注水管道进行清管,清管后对隐患管道进行封堵、拆除、挖出。本项目挖出废旧管道约6.5km,挖出后的废旧管道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牙哈气田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置;本项目施工人员在牙哈镇有住宿地,施工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现场应及时、集中收集处理现场遗留的快餐盒、饮料瓶包装盒等废物,生活垃圾随车带走,现场不遗留。生活垃圾依托库车市当地环卫系统,拉运至库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开挖土方主要为管沟开挖产生土方,回填土方主要为管沟回填,做到“取弃平衡”。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管废渣(危废类别:HW08、代码:071-001-08),产生量为0.015吨/年,严格按危险废物相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进行收集与贮存,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等,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保养维护、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少鸣笛或不鸣笛。施工噪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除。

运营期管线均埋设在地下,管道管顶埋深2.0m,无噪声产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本工程仅为注水管线隐患治理工程,运营期不涉及危险物质,运行过程中注水管线可能破损造成含石油类的废水泄漏,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将本次建设内容纳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迪那油气开发部牙哈凝析气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在沟渠和道路穿越段的两端,管线壁厚、材质、防腐层变化分界处应设置临时标志桩;当管道沿线与已建埋地管道、电力电缆线等地下构筑物和其它隐蔽工程交叉时,放线应在交叉范围两侧做出明显标志,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对管线中心线左右100m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进行清查;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哈拉哈塘油田2024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哈拉哈塘油田2024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部署新钻井2口;②新建采油井场2座(RP901井、RP901-1井);③新建采油管线10.54km;④配套仪表、电气、通信、防腐、建筑、结构等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单井产油25t/d,产天然气7000m3/d。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总投资的4.4%。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和苫盖措施,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运营期:采取密闭集输工艺;退役期: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钻井废水由临时罐体收集,按泥浆体系不同分阶段全部用于配制钻井液,在钻井期间综合利用;管道试压废水循环使用,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东河作业区公寓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酸化废水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回收罐中,加碱中和后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运营期:运营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哈六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退役期:无废水产生。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退役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沙雅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钻井泥浆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膨润土泥浆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收集后排入岩屑池,经检测达标后,可用于油气田内部道路铺设、井场铺垫;磺化泥浆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拉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废机油、废防渗材料及废烧碱包装袋收集后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由钻井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及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桶装收集后依托区域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退役期:建筑垃圾委托周边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废弃管线维持现状,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液,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拟采取的生态防范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

运营期:管道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井场、管道;退役期:洒水降尘,地面设施拆除。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管道上方设置标识,定期对管道壁厚进行超声波检查,井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石西油田作业区玛湖探区2024年地面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石西油田作业区西侧直线距离70km处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石西油田作业区

森诺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将新探区的3口勘探井转为生产井,依托其钻井井场建设3座单井拉油井场,新建300m单井集油管线(Φ73×5.5mm,均位于井场内)、旋流除砂器、气液分离器、高架油罐、CNG处理橇等地面设施;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项目实施后,最大年产油量为1.29×104t(第1年),最大年产液量为4.31×104t(第10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7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73%。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统筹利用现有道路、限定施工作业宽度、限定车辆运输路线、加强挖填施工管理等控制占地影响范围,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在选址、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避免破坏野生保护植物;科学合理组织管线挖填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土壤、植被的扰动范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临时堆土场采取防尘网苫盖;强化施工管理,降低工程活动和人员活动对野生动植物自然生长环境的破坏;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随意破坏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以利于植被自然恢复。(2)运营期,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定时巡查井场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采取控制倾卸高度、场地大风天气适当洒水抑尘、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等措施、缩短测试放喷时间和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等措施。运营期:伴生气应收尽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充分燃烧放空,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井场燃气发电机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石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作业区绿化,不外排。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石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防渗材料、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废滤芯等,均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石西油田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井场设置硫化氢检测仪;加大对人员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浸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定期对井场设备进行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设备及时维修更换,消除泄漏隐患。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