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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02192/2024-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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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第一师G3012英买力互通-新和产业园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建公路全长19.46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全线共设计桥梁2座,分别为跨越油气管线的27m的小桥1座,以及跨越干沟的47m的中桥1座;涵洞33道;平面交叉2处。

项目全线永久占地面积50.7192hm2,其中:林地(灌木林地)17.0428hm²、草地(其他草地)17.8839hm²、未利用地15.7925hm²。本项目永久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国家II级公益林0.0254hm2,占用地方公益林17.0174hm2

项目总投资14532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19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3%。

(1)废气:建设单位应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尤其是稳定土拌合站,应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施工作业时应加强洒水降尘。拌合站采取全封闭车间化生产,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设备以及料仓存料库全封闭,砂石料拌合采用集中站拌方式,拌合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混凝土拌合站的筒仓含尘废气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要求。在沥青拌合站设置除尘收集装置,防治扬尘污染。沥青拌合站采用封闭式筒仓熬制沥青密闭作业,沥青烟气通过筒仓顶部排气孔排出,排气孔设置布袋除尘器。选取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保证沥青烟气达标排放,即沥青烟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沥青烟建筑搅拌的排放要求。营运期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营运状态,减少塞车现象。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加强检车管理,严格检车规程,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及车况不好的车辆上路。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

(2)废水:施工场地废水:本项目拟在综合场站内设多个沉淀池,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沉淀除渣等处理后回用做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埋,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本项目2处自建施工综合场站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BOD5≤200mg/L、300≤100mg/L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C级标准,用于荒漠生态恢复的灌溉。营运期项目区域无地表水体,路面径流污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3)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施工人员注意劳动保护。营运期加强道路通车后的道路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规划控制措施:本项目沿线两侧距路中心线100米以内区域的临路第一排房屋不宜作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用地。

(4)固体废物:本项目设弃土场2处,弃土弃渣全部弃于弃土场内,在施工结束时,将对所有弃土场及时平整恢复,可将弃土及弃土场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新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沥青烟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用于沥青站烟气净化设施,由设备厂家提供安装维护服务,活性炭也在维护过程中由厂家负责回收后再生处理,不在施工现状临时贮存。营运期环卫部门定期对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至新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公路养护产生的废旧沥青送至具有废旧沥青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工程占用灌木林地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给林业部门进行补偿,并办理用地手续;在风积沙荒漠路段路基构筑工程等施工完成后,采用缓边坡处置方案,并设置芦苇方格防护,根据现场风向情况在迎风侧增设阻沙障,防风固沙,保护路基,防治土地沙化。本工程风积沙路段采取的阻沙障措施:路线主导风向与路线夹角大于45°的半固定沙丘路段,在路基主风向迎风侧60m外设置1道立式阻沙障,同时在路基背风向40m外也设置1道立式阻沙障;沙障形式采用栅栏式,沙障露出地面1.2m,沙障材料选用木桩加芦苇。采取的芦苇方格固沙措施:采用固沙芦苇方格措施,方格规格为1m×1m,固沙带宽度主风向迎风侧为50m;背风侧的设置宽度均为30m。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哺乳类(塔里木兔)的活动及觅食地带;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哺乳类提供生活环境。发现塔里木兔、鹅喉羚的分布地段的施工应降低施工噪音,缩短施工时间。严禁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塔里木兔、鹅喉羚的行为,违者严惩。营运期车辆需按规定速度行驶,通行车辆禁止往车外扔垃圾。加强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管理、保护、巡护工作。禁止公路维修和检查人员对动物活动和觅食地带产生新的破坏,实施维护工作时应尽力避免影响野生动物正常的活动。安排维护人员定期对路段进行维护,清理公路沿线垃圾。

(6)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白石湖南)铁路增建第二线项目

伊吾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奇台县及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

北京中环鑫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按国铁I级、双线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运营初期(2030年)列车对数为29-47对/日,近期(2035年)列车对数为42-65对/日,远期(2045年)列车对数为44-82对/日。

布拉克(含)至石钱滩(含)段增建二线长度381.465公里,还建将黑、将淖铁路4.294公里(双线)。石钱滩站(不含)至将军庙段将黑、将淖铁路互为复线的改造工程:将军庙东站两端增建二线线路长度2.598公里,将军庙东站及将军庙站站改工程3.260公里。新建桥梁总长12553.81米,占线路总长的3.3%。其中,正线特大桥6637.72米/5座,大桥1400.26米/6座,中小桥4469.1米/68座。涵洞6405.73横延米/849座,箱形桥10528.72顶平米/62座。全线(布拉克至将军庙)共设车站14处,全线车站以货运作业为主,不办理客运作业,所有车站均为既有站改建。本工程新建5座牵引变电所。增容改造既有7座直供牵引变电所。

将淖铁路与将黑铁路联络线工程总长6.670公里,其中石钱滩站东端黑山方向联络线长0.770公里,石钱滩站西端黑山方向联络线长0.819公里,石钱滩站西端上、下行场联络线长5.081公里。新建单线特大桥1768.79米/1座,单线中桥92.87米/1座;涵洞16.12横延米/1座。

(1)废气: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散装物料堆存覆盖苫布,车辆运输加盖篷布;对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弃土的堆放、清运和处置进行严格管控;定期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以降低扬尘污染;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及时清洗车辆。运营期各新建生产、生活房屋均采用电散热器采暖。沿线各站新建食堂灶头产生的油烟采用抽油烟机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的排气筒排放。运营期间运煤列车采用集装箱或喷洒粘结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设置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人员粪便等生活污水,驻地内设置化粪池,化粪池污水定期由签订协议的单位经吸粪车运至周边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并建立台账。车站新增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AO法)进行处理后排入防渗蓄水池,用于荒漠灌溉;洗车废水经光催化氧化装置、斜管沉淀池、pH调节池处理后,排入回用水池,回用于机车清洗,不外排。

(3)噪声:加强设备选择和养护,降低筑路机械噪声的影响;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安排好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场界安装施工围挡。对线路两侧区域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利用,在铁路2类区超标范围内严禁新增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和养老院等噪声敏感的建筑物。

(4)振动: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车辆)的运输通路,应尽量避开振动敏感区;夜间禁止打桩作业;尽可能将产生强振动的施工设备置于距振动敏感区30米外的位置。对线路两侧区域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利用,建议在达标距离以内区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和养老院等敏感建筑。

(5)固体废物:施工机械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点,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地方环卫公司清运,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在车站设置垃圾桶,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运营单位定时清运,送至地方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事故油及检修坑油泥(HW08900-220-08)、废旧电池(HW31900-052-31)均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运营单位与具有废油处理资质、具有废旧电池处理资质的相关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定期清运,不外排。

(6)电磁:沿线牵引变电所40米范围内没有村庄等敏感目标分布。本工程新建23处区间基站,基站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村庄等敏感目标分布。本工程距铁路外轨中心线50米范围没有电磁辐射敏感目标。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7)生态:①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砾幕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砾幕;施工前按要求办理征占公益林的用地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对于受项目建设影响造成的林地损失,按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地表清理,清除硬化混凝土,重新覆盖砾石,洒水结皮,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②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应避免在上述时段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本项目充分利用既有50处野生动物通道进行拼宽,桥墩位置、长度、高度与已有通道基本保持一致,保持通道净空、宽度不发生变化,铁路围栏尽量靠近桥端布设,避免压缩动物通道宽度。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地表清理,清除硬化混凝土,重新覆盖砾石,洒水结皮,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单位监督其落实情况,将其纳入合同条款中;施工期间及施工便道使用期间必须制定严格的生态环保施工组织方案,设立限行桩,便道两侧边界设立警示牌,严禁施工车辆越界施工,对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减少扬尘。④轻微风沙流相对中等的地段,迎风侧设置2道直线型高立式阻沙沙障(1道1.5米高HDPE板+1道1.2米高HDPE板),防护宽度100米;轻微风沙流相对严重的地段,迎风侧设置2道直线型高立式阻沙沙障(1.5米高HDPE板),防护宽度150米。

(8)环境风险:本次改扩建后需对既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报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与当地相关各方的应急体系形成应急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牵引变电所事故油池设置危废标识,单独建设危废暂存间。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4年1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4年5月21日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报告书全本公示;2024年5月24日、27日在新疆法治报进行了两次公示;2024年5月25-26日在项目沿线张贴了关于本项目的公告。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3

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工程

项目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西南距乌尔禾区中心城区10.9km,西北距奎阿高速公路约3.3k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7'54.970";北纬46°10'30.860"。

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在风城B区油砂矿风重007井区和重5井区新部署控制井27口,SAGD井组43对(86口),钻井总进尺9.18×104m。新建SAGD水平井热采井场43座,10井式多通阀集油计量管汇4座,油砂油联合处理站1座,新建原油产能18.9×104t/a;新建2×75t/h燃煤注汽站1座;新建35kV变电所1座;新建50×104m3储水池1座,新建单井采油管线10.67km,集油支线3.64km,集油干线7.75km,注汽管线17km,清水供水管线10.9km,清水软化水供水管线1.2km,锅炉排污水管线1.2km,伴生气外输管线5.5km,火炬供气管线1.0km,MVC装置净化水排水管线1.2km,MVC浓水排水管线4.6km,高含盐水排水管线4.6km。配套建设自动化控制、通信、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道路等公用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01365.06万元,环保投资约3098.5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废气主要为柴油机、发电机燃料燃烧烟气、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控制井测试放喷废气、试油期间采出液装载及储罐无组织逸散的废气、柴油卸车储存无组织废气和焊接废气等,施工期采取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尽量利用油田现有的公路网;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施工工地周边设置严密围挡、施工机械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开采、集输和处理过程中无组织挥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油砂油联合处理站净化油罐和污油罐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燃煤注汽站有组织排放的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SNCR+SCR脱硝装置使用尿素过程中氨逃逸废气(与锅炉烟气一起排放),主要污染物为:氨;燃煤注汽站储煤棚和输煤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以及站渣罐、灰罐、消石灰粉罐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运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在油气集输过程中,采用密闭集输工艺;站场需按照实际生产需要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各装置的安全阀及事故紧急放空气体均采用密闭方式输送至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例行监测,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每季度监测一次,非正常工况伴生气全部进入火炬系统燃烧放空,严禁直接排放。新建油砂油联合处理站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对新建油砂油联合处理站应对泵、压缩机和阀门等至少每6个月检测一次;净化油罐周围设置防火堤,装车采用底部装载,储罐在运行过程中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和裂隙,储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应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切断控制阀,并在5日内完成修复;采用密闭罐车输送净化油,装卸车时采用底部装载方式进行装载,防止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采用“SNCR+SCR脱硝+半干法炉外脱硫+尾部电袋复合除尘”进行净化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及《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的要求,汞及其化合物须满足《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相关标准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施工期钻井时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集中收集至罐中,送至风城1号稠油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洗井废水和井下作业废液收集进罐,拉运至新建油砂油联合处理站,伴生气增压冷干系统含油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冷却废水、注汽站燃煤锅炉排污水和锅炉检修排污水,管输至油砂油联合处理站,上述废水均经油砂油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油田采出水用于注汽锅炉给水处理设计规范》(SY/T0097-2016)后用于新建注汽站燃煤锅炉供汽用水;油砂油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部分软化水处理系统产生的高含盐废水和MVC装置浓缩盐水排至新建的50万方储水池蒸发处理。非正常状况下采出液处理部分水力冲砂系统水力冲砂废水,排至油砂油联合处理站站外的事故废水池,上层污油回收污油进入污油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采出水去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事故池底部的油泥及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良好合格的防渗材料;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洗井废水和井下作业废液均由罐车拉运至新建油砂油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汽锅炉注汽用水;定期做好井场、站场的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设备定期检验、维修、保养,定期对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井漏等事故;做好分区防渗;利用油区已有水源井和本次在50万方储水池地下水流向上下游新建的5口监测井作为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加强应急队伍的训练和工作演练;定期检查固井质量,井下作业时,要严格加强防污染措施。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钻井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油井场抽油机和井下作业、橇油砂油联合处理站和燃煤注汽站各类机泵和压缩机的运转噪声。噪声源强在75~95分贝,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井下作业时,各产噪设备尽可能位于井场中心。加强噪声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基钻井期岩屑、建筑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沾油废防渗材料。钻井采用钻井液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分离后的固相(水基钻井期岩屑)采用专用储罐暂存,交由第三方岩屑处置单位处置;建筑垃圾主要为废模块、建筑材料下角料、废管材、断残钢筋头等,可作为废品进行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沾油废防渗材料,以上危险废物施工结束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转运以及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双滤料过滤器废弃滤料、含油污泥、废催化剂,以上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运输及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油砂油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部分软化水处理系统定期会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更换后及时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再生。燃煤注汽站锅炉炉渣、除尘灰均属于一般固废,送至克拉玛依快达百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依托乌尔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原油、柴油、伴生气(甲烷和硫化氢)、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双滤料过滤器废弃滤料、含油污泥、脱硝废催化剂以及燃煤供汽站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的SCR+SNCR系统以及少量逃逸的氨气。其中原油、净化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双滤料过滤器废弃滤料、含油污泥中主要污染物为油类。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井漏、油气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项目区域大气环境、项目区周边土壤、地下水等。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严格遵守钻井、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作业区应配备满足要求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便携式硫化氢报警仪;采用双层套管,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井场、站场的管线、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于腐蚀老化的部件和设备及时更换;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加强储煤棚的通风换气,防止储煤棚自燃。运行时关注锅炉的压力,一旦出现超压现象,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4

塔里木牙哈储气库项目(重大变动)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气藏工程:设计总井数43口(新钻注采井17口、老井利用26口);钻前工程:9座注采井场场地平整;钻井工程:新钻注采井17口;储层改造工程:对新钻17口井及利用26口老井进行储层改造;油气集输工程:新建注采井场9座;新建集注站1座;新建注采管网总长度43km;新建双向输气管道6.5km;新建分输站1座;辅助工程:新建办公楼1座,扩建公寓1座。储气库设计库容151.62亿m3,垫底气量127.62亿m3,地下储库累产气993.98亿m3,累产油988.55万t。

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加强工程区的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在施工作业区设彩条旗等明显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站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运营期: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

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场地平整时,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使用低毒无害焊条;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使用合格燃油。(2)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定期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巡检,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增强对风险事故的防范意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设置的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牙哈运维中心现有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置;钻井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酸化压裂返排液在井场中和后于收集罐内暂存,送至哈拉哈塘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2)运营期:采出水送牙哈7低压集气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至哈拉哈塘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送牙哈运维中心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2)运营期:主要为站场泵等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主要为剩余土方、钻井岩屑、泥浆、废润滑油和沾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管道焊接及管道吹扫产生的废渣、施工废料、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拟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分类处置,优先综合利用,其他依照废物性质妥善处理。(2)运营期:主要为分离杂质、废滤芯、废润滑油、沾油废物、清管废渣、废活性炭、废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和生活垃圾,以上危险废物由专用桶收集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牙哈固废填埋场。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安装探照灯;井下作业之前,在井场周围划分高压区和低压区,高压泵、高压汇管、井口装置等高压设备均布置于高压区内,并设置安全警戒岗;井场设置现场检测仪表;安装硫化氢监测仪;采用双层套管,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井场进行检查,对于腐蚀老化的部件和设备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完善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