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十一条规定,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由马剑平变更为许永志),向我厅提出其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6523270050,有效期为2020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
经研究,我厅同意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马剑平变更为许永志,公司住所以及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确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废物类别、经营规模以及许可证有效期限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