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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人社局,自治区各相关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4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含初级、中级、高级)

二、 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62号)条件施行。

三、申报渠道

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

四、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8月19日至9月16日

审核材料:9月1日至9月20日

报送材料:9月23日至9月27日

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报送材料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事宜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二)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查阅“2024年度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注意事项”。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吴丽,马燕,联系电话:0991-4165371,4165463,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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