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人社局,自治区各相关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4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含初级、中级、高级)
二、 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62号)条件施行。
三、申报渠道
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
四、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8月19日至9月16日
审核材料:9月1日至9月20日
报送材料:9月23日至9月27日
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报送材料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事宜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二)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查阅“2024年度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注意事项”。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吴丽,马燕,联系电话:0991-4165371,4165463,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邮编83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