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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注意事项

按照2024年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就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查阅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任职资格条件”查阅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职称评审条件,满足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

1.基本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符合要求的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现职称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职称在新疆取得者,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中一项;现职称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需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材料。

4.由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含任命文件及干部履历表)。

5.工作简历: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工作简历。

6.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在空白处签写“经审查属实”字样,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继续教育:申报人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提供2021-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提供2020-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

8.著作论文情况: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

9.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按照《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要求执行。

10.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申报人按要求上传近3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表。

11.聘(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能反映申报人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3000字以内。

12.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公示结果》(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上传派出单位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13.信息遮盖: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进行遮盖处理,工作总结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二)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结果(公示内容包含申报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条件、申报专业、业绩成果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文件)。(模板详见附件1、附件2)。

(三)主管单位。参加生态环境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同意推荐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模板详见附件3)。自治区本级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加评审的,需地(州、市)人社局(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核,申报状态显示“评审委员会已接收材料”的申报人员,应及时联系评审委员会,缴纳职称评审费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审核人员应注明退回原因),申报人须在2天内补充完善且网上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逾期未重新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情况。中央驻疆单位、外省驻疆企业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评审者,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部开具委托评审函,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委托评审函。

援派期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

三、需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的纸质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未正反面打印、无水印的不予受理),加盖基层单位和推荐单位印章。

(二)专业科目提供2021-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提供2020-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附免试审批表。

(三)承诺书(附件5)1份,须本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格式(*.jpg格式),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二)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规定,撤销其职称,记入自治区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参加2024年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进行答辩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

       2.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3.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推荐意见(模板)

       4.自治区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5.承诺书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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