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新环水发〔2022〕67号)《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现场帮扶指导工作的通知》(新环水发〔2025〕38号)要求,将通过现场帮扶指导的方式,对阿勒泰地区、巴州、博州、昌吉州、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克州、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市、伊犁州等区域内的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帮扶指导,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8月
二、人员安排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工作内容
此次帮扶指导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三)进水水质情况;
(四)中控系统运行情况;
(五)污泥处理情况;
(六)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七)在线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情况;
(八)排污口情况;
(九)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情况。
四、工作要求
现场帮扶指导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廉政要求,不安排、不接受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附件:现场帮扶指导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