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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昭苏县公共文化传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25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昭苏县公共文化传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博乐市灾害性天气监测及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稿-昭苏县公共文化传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中共昭苏县委员会宣传部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5825

2

公示稿-博乐市灾害性天气监测及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说明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825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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