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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乌鲁木齐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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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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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效资料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套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环境管理更加系统。2019年,乌鲁木齐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77天,达标天数比例由201565.2%提高到2019年的75.9%PM2.5平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4.2%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三五”环保约束性目标任务。202018月,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90天,同比增长10天;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减少4天;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3%,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冬季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在城区清洁能源供热能力达到100%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着力突破燃煤污染的“瓶颈”

近年来,累计拆改燃煤锅炉423台,实现减煤60.4万吨,建成区及工业园区65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城乡结合部,拆改禁燃区内分散小燃煤供热设施5.5万余台,减煤54.4万吨;完成3424座、8317.38亩温室大棚提质改造,实现减煤13.7万吨。

为破解冬季污染顽疾,乌鲁木齐市重新修订《乌鲁木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工业、道路、施工等领域落实减排工作要求,冬季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明显增加,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始终保持在优良水平。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我市坚定不移的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稳步推进产业集群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已培育骨干企业40余家、相关配套企业80余家。高新技术产业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11%;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6.8%。印发了《乌鲁木齐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方案》,淘汰电力行业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11台、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7家、铸造行业落后设备铝壳中频炉46台、电石产能20万吨/年。印发了《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217家,提出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分类整治。通过不断调整产业布局,全市建成区所有工业项目全部搬迁入园或转型生产,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均按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全市无“三高”项目落户。2019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13.26亿元,增长6.5%,其中工业增加值906.14亿元,增长1.1%;第三产业增加值2479.43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比重增加明显。

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提前超额完成减排目标

工业污染防治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乌鲁木齐市治污攻坚的重头戏。

组织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专项战役、工业窑炉治理,三年累计完成15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4家企业无组织粉尘治理,全市200余家涉气污染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保留的12家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5家电厂2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完成全工况脱硝,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制定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在全疆率先开展燃气锅炉降氮升级改造,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供热领域28010767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业领域完成1701669.7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达到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排放限值。

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减排2.02万吨、1.94万吨,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PM10年均浓度连续下降

在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乌鲁木齐市始终坚持从源头上治理扬尘污染问题,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行业扬尘污染防治职责,规范14类扬尘点源、面源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监督各类扬尘源点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3000平方米以上施工现场安装PM10监测、视频监控,全市重点区域、主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10次,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7%

科技手段的助力是空气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乌鲁木齐市在全疆率先引进国内先进的走航监测系统,对全市主次干道及部分支路开展走航监测工作,收集道路扬尘实时数据,提高精准治污能力。监测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市PM10年均浓度实现连续下降。

聚焦高排放重型柴油车,加大移动源监管力度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25万余辆,在机动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的背景下,通过实施各项措施,取得了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的成效。

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制定《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在西北地区最早执行机动车排放最严标准。

针对柴油货车污染,印发《乌鲁木齐市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联合执法模式,在全疆率先设立固定尾气排放联合抽检点,利用移动式检测设备在柴油货车集中区域对过往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查。

初步建立了以机动车尾气道路抽检、遥感监测结果为基础的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推送超标车辆信息,交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车主及企业进行维修治理超标车辆全部实现闭环管理。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突出治污工作成效

在持续开展“控煤、控污、控尘、控车”措施落实的同时,乌鲁木齐市每年将区域联防联控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同步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乌--石”“奎--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2018-2020年)》,与周边城市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经验交流,共同推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昌吉州持续深化合作,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了《乌鲁木齐—昌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细则》,就大气监控平台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交流经验;牵头制定了《“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兵地各生态环境部门紧密联系,通过加强交流、交叉执法、信息共享等方式,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建立方面取得新突破。冬季采暖期间,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部门参加多轮次的“乌—昌—石”大气污染源交叉执法检查,与昌吉市、奎屯市、兵团第七师等生态环境部门形成执法合力,查处了一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区域企业不断提高守法意识。

治理措施的不断加码,换来的是蓝天如约而至。乌鲁木齐市将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狠抓秋冬季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让乌鲁木齐蓝天白云常在。

乌鲁木齐市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图



2019国电2号干煤棚施工现场1


2019国电2号干煤棚施工现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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