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动员会召开。即日起,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开展例行督察、大气专项督察。
动员会上,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贾春林传达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兵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介绍了督察对象的内容、时间、方式、督察反馈和结果运用、整改落实和具体要求等。
贾春林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要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目标和要求,抓住“十四五”这个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源头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协同机制,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兵地两个主体作用,健全兵地环境控制体系,实施兵地统一的环境准入监管,建立兵地一体的环保督察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买买提明·卡德表示,全市上下将坚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上来,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扎实开展边督边改,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聚焦督察组指出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抓到底、持续整改、限时销账,全面提升首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副书记、师长毛知兵表示,各团、各部门将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配合督察工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周密细致做好保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
会上,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孙旺生就加强执法协调保障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各区(县)、团场设分会场。
根据安排,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29日。进驻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991-7583772,专门邮政信箱:新疆乌鲁木齐市A13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日10:00-22:00。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兵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