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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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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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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乌鲁木齐市发现,乌鲁木齐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不到位,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运行存在短板,相关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辖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随意倾倒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一、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一带一路”核心区重要节点城市,建成区面积约470平方公里,人口408万,已建成国家级园区3自治区级园区2个,入驻规上企业约839现有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1家,年处理能力约2万吨;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场2设计总处理能力4522.6/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单位1建筑垃圾堆填场5设计总库容1302m3

二、主要问题

(一)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滞后、不正常运行等问题突出

一是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滞后。督察发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工业园未配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项目投运后作用发挥不够”是第一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反馈问题,乌鲁木齐市上报的整改完成时限为2024年底前,但整改工作至今仍未完成,该项目仍在建设中,目前尚未形成处置能力

二是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及场所运行不规范。督察发现,乌鲁木齐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米东区固废综合处理厂存在填埋区覆土不及时、未按要求在下风向设置防飞散网等问题。达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部分导气石笼已被掩埋,填埋区分解产生的沼气等气体无法顺畅排出;未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分区分单元填埋,填埋覆土不规范,大量的塑料制品扬散在厂界周边的山体及地面;调节池收集的渗滤液液位已达到3.1米,占调节池总容积的70%以上,未启动配套的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图1米东区固废综合处理厂部分区域未及时填埋覆土


图2 达坂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部分导气石笼已被掩埋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部分企业违规处置固体废物

一是部分园区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督察发现,乌鲁木齐市5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2个未制定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案。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未建立企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管理台账,对相关情况底数不清,缺乏对园区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的动态管理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一期、二期)等2家园区规划已实施5年以上,及时修编或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是建筑垃圾消纳场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尚未出台,相关工作长期缺乏规划指导督察期间,抽查了6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除2个已办理环评手续外,新疆红太阳绿化基地建筑垃圾堆填场(已覆土种植完毕,目前为军事训练场所)、水磨沟区527建筑垃圾堆填场、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大庙村建筑垃圾堆填场、盐湖街道北山社区废弃矿坑堆填场均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环评手续办理率仅为33%,且填埋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风抑尘措施。


图3 新疆康盛绿源建筑垃圾堆填场已填埋建筑垃圾5.1万m3

图4水磨沟区527建筑垃圾堆填场未办理环保手续但已填埋建筑垃圾42万m3


三是部分企业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督察发现,新疆城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以回填黄土改良土壤为由,长期违规有偿受纳处置弃土、弃渣,掩埋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破坏区域原始地貌和自然生态环境。调阅第三方测量技术报告发现,除已被覆土掩埋地块外,该区域还有约2.2万㎡地块倾倒大量各类垃圾。新疆思冀金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受纳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虽多次制止,但该公司违法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驻企业未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现场核查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振石永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发现,产废企业委托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竟不掌握其负责处置的固体废物具体去向、处置方式等信息,工业固体废物去向不明。


5 诚祥公司违规掩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三)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问题严重,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短板明显

一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督察组抽查米东区、水磨沟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部分区域,共发现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点位35处,呈现出点多面广、成分复杂、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时间跨度长等特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如,米东区白杨沟乡独山子村碱泉子片区存在多个使用废弃院落或荒地违规堆存炉渣、粉煤灰、废加气块(粉)等工业固体废物的场地,堆存面积共计约5.1万㎡,堆存量共计约25.5万m3。米东区东绕城高速南侧2处自然沟壑违规倾倒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废工业盐、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倾倒面积共计约6.8万㎡,倾倒量共计约67.9万m3。米东区陈兴远煤矿后山山顶处倾倒大量炉渣、建筑垃圾及不明工业固体废物,倾倒面积约5.7万㎡,倾倒量约38.6万m3。米东区新疆天和赛鸽公棚附近山谷违规堆填建筑垃圾约3万m3,占地面积约20万㎡;甘泉堡工业园区云海变电站西南侧山后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成点状、线状分布,占地面积约25.3万㎡


6 米东区白杨沟乡独山子村碱子片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


7 东绕城高速南侧和陈兴远煤矿后山山顶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

二是医疗废物转运能力不足,处置不规范。督察发现,自2022年以来,乌鲁木齐市长期存在医疗废物合规转运车辆配备不足问题,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执行率不高,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雅蓝妇幼医院等医疗机构填报的电子联单数据与纸质联单信息不符。调阅市城管局提供的《医疗废物收运月报(20251月)》发现,全市2007家医疗机构仅26家医疗废物能及时转运,占比仅1.3%,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南门分院、团结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中小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过2天的违规行为。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台微波消毒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均为10/日)未按规定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续处于无证经营状态。20251-3月未履行报备程序,启用微波消毒处理设备处置医疗废物12天,产生15批次共计105.88吨微波消毒残渣。接入监管平台的视频监控系统持续处于断联状态,存在监管盲区。


8 纸质联单与电子联单数据比对情况

三、原因分析

辖区部分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相关专项规划长期缺失,处置利用设施(场所)建设滞后。相关部门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有差距,日常监管不严,监管合力不足。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辖区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非法倾倒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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