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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部分县市畜禽养殖管理粗放 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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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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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月,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博州发现,部分县(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规范,畜禽粪污随意倾倒,统计台账不实,生态环境问题隐患突出。

一、基本情况

畜牧业是博州的传统基础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也是博州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显示,博州2023年规模化养殖场共有157家。2023年全州猪存栏7.8万头、牛存栏22.92万头、羊存栏119.38万只、家禽存栏111.76万羽,畜禽粪污产生量约389.89万吨(含规模化养殖场和家庭养殖)。

二、主要问题

(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规范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暂时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地区自行处理的,要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处理,逐步减少深埋、化尸窖、堆肥等处理方式”。督察发现,2023年博乐市虽然按要求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用于全州病死畜禽处置,但“建而不用”,部分县(市)仍然采用较为落后的深埋法处置,且未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采用深埋法,深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米以上,要防渗、防漏”的要求做好防渗、防漏。督察组随机抽查全州17家畜禽养殖场发现,病死牲畜填埋地点均未落实防渗、防漏措施,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其中,精河县雪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虽建设了高温无害化处理设施,但设施运行不正常,仍然将部分病死畜禽填埋在无防渗、无防漏措施的长条形坑中;温泉县新疆农网牧业有限公司随意将病死牛填埋在无防渗、无防漏措施的坑中。


12024731,督察组现场发现,温泉县新疆农网牧业有限公司随意将病死牛填埋在无防渗、无防漏措施的坑中。

(二)畜禽粪污随意倾倒现象普遍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督察发现,博乐市小营盘镇新众和养殖合作社东北侧约300米处历史矿坑中,有大量畜禽粪污及清粪废水,形成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污染区域,周围蝇虫飞舞,现场恶臭明显;精河县华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粪污收集池渗漏,粪污水溢流周边外环境;温泉县塔秀乡养殖园区活畜交易市场北侧约0.5万立方米粪污堆存在无任何防渗措施的裸地上。


2  202481日,督察组现场发现,博乐市小营盘镇新众和养殖合作社东北侧约300米处历史矿坑中,有大量畜禽粪污及清粪废水。

(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消纳土地统计台账不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并载明畜禽粪污收集、储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相关情况”。督察组随机抽查17家规模化养殖场发现有15家(温泉县4家、精河县5家、博乐市6家)未按照要求建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台账,占比高达88.2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博州畜牧兽医局提供《2023年度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调查表》显示,精河县川新聚财养殖专业合作社、温泉县呼尔康养猪合作社、博乐市保红养殖专业合作社3家养殖场消纳粪污土地面积分别为21378亩、515亩、1700亩与三家养殖场提供的消纳粪污用地面积(2000亩、1843亩、600亩)不一致。

三、原因分析

博州部分县(市)对畜禽养殖相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业主管部门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不到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不实畜禽养殖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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