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1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典型案例

哈密市固体废物随意倾倒 影响周边环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6 11:12
浏览量:

2023年6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哈密市发现,哈密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多、线长、面广”,回收体系建设缓慢,规划处置项目建设滞后,综合利用水平不高。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有差距,随意倾倒现象持续发生。

一、基本情况

哈密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3个,建筑垃圾填埋场2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1座,工业固废处置场3座,抽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1个。

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名称

处置方式

投运时间

设计使用至

生活垃圾日处理量 吨/日

2022年处理量 吨

哈密市伊州区生活垃圾处理厂

卫生填埋

2021

2035

560

141,147

巴里坤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场

卫生填埋

2019

2036

25

8,031

伊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卫生填埋

2011

2025

15

3,825

建筑垃圾填埋场名称

设计库容

实际处理总量 吨/日

投运时间

现状

伊州区城北建筑建筑垃圾填埋场

249.75万吨

0.2

2019年

运行

哈密市建筑垃圾填埋场

占地3000亩

现存200亩

2016年

暂停

工业固废处置场名称

处置规模

有效库容m3

投运时间

哈密市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

1200000t

1168452

2020年

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

400000t/a

3500000

2021年

伊州区烟墩产业集聚区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7855t/a

80000

2021年

表1 哈密市固体废物处置场基本情况

二、主要问题

(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多、线长、面广”,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督察发现,哈密市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未针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处置方式单一,建筑垃圾填埋场未做合理规划,空间利用不足。

督察发现,位于伊州区南湖乡境内,哈罗公路44公里处的哈密市建筑垃圾填埋场于2016年建设完成,设计面积3000亩,现堆放占地约205亩,因现场管理混乱,未进行有效分区,建筑垃圾就近堆放,致使该场地暂停收纳,其收纳处置能力与设计容量相差甚远,间接导致全市建成区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的现象十分突出。督察发现的非正规倾倒点,初步测算侵占各类土地面积达4500亩以上,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在国省干道312国道旁,有一占地约3400亩固体废物倾倒处,露天堆放百万方建筑垃圾(含部分工业固废、生活垃圾);花园乡015乡道农田旁,堆放建筑垃圾、炉渣、废旧农膜侵占土地4亩左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将施工产生的建渣堆放在路边,道路北侧形成占地约15亩的垫高平台。

序号

非正规堆放点

涉及地点

主要堆存物

占地面积

1

西山乡313国道固体废物堆存点

近郊、高压输电线周围

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粉煤灰、脱硫石膏)

3400亩

2

哈密南火车站南侧道路

农田

建筑垃圾

100亩

3

312国道-红星干渠北侧两旁

农田、明渠

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炉渣)、生活垃圾

100亩

4

019乡道-牙吾龙干渠交汇处1号坑

未明确用地

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炉渣)、生活垃圾

50亩

5

西山乡垃圾填埋点

乡镇

生活垃圾

40亩

6

019乡道-牙吾龙干渠交汇处2号坑

未明确用地

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炉渣)、生活垃圾

30亩

7

农业科技园堆存点

乡镇、明渠

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煤渣)、生活垃圾

30亩

8

翰林华苑周边西侧、南侧

城区,小区周边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30亩

9

019乡道-牙吾龙干渠交汇处3号坑

未明确用地

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炉渣)、生活垃圾

20亩

10

南湖乡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南侧

未明确用地

建筑垃圾

15亩

11

花园乡电厂北侧015乡道

乡镇、农田

建筑垃圾、残留农膜

15亩

12

哈罗公路-夏马勒恰尔巴格村

乡镇农田

建筑垃圾

15亩

13

哈密市建筑垃圾处置场外围道路沿线

未明确用地

建筑垃圾

10亩

14

南湖乡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在建)

道路沿线

建筑垃圾

4亩

15

快通物流园南侧

园区

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400平方米

16

淖毛湖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

建筑垃圾

50亩

17

新民六路北侧

城区

建筑垃圾

30亩

18

省道235回城乡沿线

道路沿线

建筑垃圾、砂石料

19

上庄子村堆放点

乡镇

建筑垃圾

20

新民二路三路

城区

建筑垃圾

21

八一路沿线

城区、道路沿线

建筑垃圾

表2 主要走访点位情况

(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清运时效与群众诉求不匹配

哈密市已建立生活垃圾“村收、乡运、县处置”的收运方式,建成区可做到及时清运。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一区两县各有1座,均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置,日处理能力为600吨,2022年全年生活垃圾处置量15.3万吨。督察发现,哈密市收运体系覆盖乡镇范围不足,中转站建设迟缓,导致部分乡镇生活垃圾不能得到规范处置。督察伊州区西山乡时,发现该乡选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砂石料坑作为生活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填埋,坑内垃圾阴燃,用遗留建筑垃圾、砂石料进行覆盖,处置方式简易粗放。在伊州区建成区内,督察发现多处拆迁围挡区域,堆放拆除后垃圾,未按要求及时清运长期堆存,有大量生活垃圾抛弃,形成监管缺失,垃圾随意堆放,蚊虫滋生,影响环境。

4 西山乡生活垃圾填埋处       

(三)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滞后,非法处置餐厨垃圾时有发生

《关于在自治区地级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哈密市应在2022年度前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督察发现,哈密市至今未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不规范,对收运餐厨垃圾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资源化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复工时间未定

6 陶家宫餐厨垃圾非法处置点

当前餐厨垃圾经简易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小部分餐厨垃圾被私人收集后回收油脂,未采取规范处置手段。在019乡道与牙吾龙干渠交汇处,有两处餐厨垃圾摊晒点,露天摊晒餐厨垃圾并堆肥,液体收集池满溢,侵染周边土壤。

三、工作要求

哈密市要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置场所的运营管理,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水平,防止出现新的固体废物堆放点;对已形成的非正规固体废物堆放点,要限期整改,恢复原始土地形态。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违规倾倒固体废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整治违规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