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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自治区本级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执法检查计划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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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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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进一步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全区核安全。持续推动核技术利用单位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决防范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计划。

一、执法检查对象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二)外省(区、市)移入我区异地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二、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执行,并对上一年度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等。

三、执法检查计划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自治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检查。

(一)时间安排

2026年4月-8月。

(二)检查范围及人员安排

对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开展检查,检查组人员由执法局执法人员和专家组成。

四、工作要求

工作期间,严守纪律,廉洁执法。持续加强并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企业名单见附件。

    附件:核技术利用单位执法检查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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