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20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三十二批100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78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2件。9月12日1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三十三批77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6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3件,兵地共同办理1件。
第三十二批移交自治区的78件转办件和第三十三批移交自治区单独办理和兵地共同办理的64件转办件,分别在9月11日22时和9月12日2时许,全部按程序交至各地州市办理。
第三十二批移交自治区的78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乌鲁木齐市35件,占到总数的44.9%;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2件,占总数的15.4%;昌吉回族自治州10件,占总数的12.8%。另外,阿克苏地区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5件,喀什地区4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3件、塔城地区2件,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大气、油烟类最多,分别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27.7%、21.8%、17.8%;其次是扬尘、固废、水、生态和其他类污染问题,分别占到总数的13.9%、9.9%、6.9%、1.0%和1.0%。
第三十三批移交自治区单独办理和兵地共同办理的64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乌鲁木齐市22件,占到总数的34.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9件,占总数的14.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7件,占总数的10.9%。另外,昌吉回族自治州5件、阿克苏地区4件,哈密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塔城地区各3件,喀什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各2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鲁番市和克拉玛依市均为1件。还有1件涉及伊犁州和兵团第七师共同办理的反映奎屯市天北新区大气污染和奎屯经济开发区水污染的转办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大气、扬尘类最多,分别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20.9%、16.2%、15.1%;其次是油烟、固废、水、其他和生态类污染问题,分别占到总数的12.8%、11.6%、9.3%、8.1%和5.8%。
截至9月12日1时许,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累计向我区移交转办件三十三批共2809件,其中自治区2236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46件,兵地共同办理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