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303号)以及《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开展了申报工作,现将拟推荐申报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0日至9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一)拟推荐申报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喀什地区喀什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伊犁州新源县
(二)拟推荐申报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
塔城地区裕民县
吐鲁番市高昌区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申报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中存有异议的,我厅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991-4165399、0991-4165401
传真:0991-4165373
邮箱:zrc@sthjt.xinjiang.gov.cn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