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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申报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及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303以及《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开展了申报工作,现将拟推荐申报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910日至916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一)拟推荐申报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喀什地区喀什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伊犁州新源县

(二)拟推荐申报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

塔城地区裕民县

吐鲁番市高昌区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推荐申报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中存有异议的,我厅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991-41653990991-4165401

传真:0991-4165373

邮箱zrc@sthjt.xinjiang.gov.cn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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