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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申报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3209)要求,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开展了申报工作,现将拟推荐申报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718日至724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一)拟推荐克拉玛依市(全域)申报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吉木乃县、博乐市、巴里坤县、新源县申报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拟推荐阿勒泰市、尼勒克县喀什河中下游申报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公示期间,对推荐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中存有异议的,我厅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反映问题。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邮箱:zrc@xjepb.gov.cn,联系电话及传真:0991-416539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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