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严格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求,组织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圆满完成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自2022年启动披露以来已实现连续四年披露率100%,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职责。印发《关于做好全区2025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填报内容、时限、方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纳入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年度考核,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工作指导,提升工作质效。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和披露系统操作手册,帮助解决披露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点对点、一对一”帮扶,实现披露环境信息企业总数稳中有升,2025年全区披露企业数量为1256家,同比增加6.9%。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保障基础。持续优化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系统,充分发挥涉企环境数据信息共享联动作用,减少企业填报负担。将披露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应披尽披。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自律,确保公众知情,提升环境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