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要求,我区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筛选条件,开展了辖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制定工作,全区共确定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833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名录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我厅汇总各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形成2021年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