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8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部署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我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2018年全区10096家调查对象开展预调查,最终确认2765家重点调查对象,其中工业源2313家,畜禽养殖源17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81家。同时对96个县市(区)非重点工业源、城镇生活源开展了统计。经自治区地州市逐级审核、生态环境部终审反馈,2018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已基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