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部署,2025年7月16日至8月15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2025年第一巡察组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以下简称“执法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执法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过问、督办整改,听取进展汇报、通报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难点。召开2025年度暨巡察整改“双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自我革命精神明确整改方向。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科队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设专题讲座和研讨交流,明确主题,安排两名以上同志深入研讨,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贺信回信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必学内容,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把关学习计划制定与执行。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将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集体理论学习,组织专题学习4期,提升学习主动性,推动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动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同步更新班子成员整改台账,有序推进局党委、领导干部问题清单整改;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对学习教育问题清单研究销号,并及时公示通报。
2.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及党支部学习中设意识形态专题,并组织专题研讨2次。健全研判机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全年共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领域形势,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典型案例、观看警示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干部政治自觉性。
3.强化保密管理。将保密专题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网上保密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召开保密警示教育大会,强化互联网计算机管理,并开展多轮计算机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复核,并在大会中通报。签订保密责任书,修订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涉密文件收文流转全流程登记,在计算机上粘贴保密标识,各科队每月从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即时通讯软件等方面开展自查,确保保密要求落到实处。
4.提升执法能力。在依法行政方面,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和审议制度,规范裁量基准,构建“评查—反馈—整改”闭环机制。在辐射安全监管方面,组织专项培训4次,筛查28家单位8个问题,核实率100%,立案1家;对65家单位问题复核整改完毕,并将27家单位纳入2026年执法检查计划。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方面,定期开展“非现场+现场”后督查,加强与生态环境监察二处协调联动,将污水处理厂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等线索移交督办,现已达标排放。在“打废”监督帮扶方面,采用“联合执法+专家辅助”模式,组织对14个地州市121家企业帮扶指导,发现环境问题301个并督促整改,全区共办理相关案件67件,行政处罚60件,罚款金额1387.32万元,移送公安刑事立案7件,执法效能与案件查办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5.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班子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5年工作,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净化政治生态等开展政治监督,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提升纪委监督执纪能力。选优配强纪委委员,选举书记、副书记各1名。制定纪委理论学习计划,围绕党规党纪、纪检监察业务等专题组织集中学习,提升发现问题和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自主性。采取纪委发布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来信地址,摆放举报箱,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提升监督效能。
6.持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2025年9月以来,局纪委共开展日常监督21次,组织各科队排查廉政风险点15条,制定对应防控措施,并纳入2026年日常监督计划。制定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禁令清单》,从严禁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8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对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的科队负责人及财会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制定印发2项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7.进一步规范资金项目管理支付。将《自治区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提高财务管理及报销掌握程度;印发《关于执法局项目采购及报销流程的通知》,明确合同签订、审批、履行等全流程。在法律顾问指导下合理设置并签订安保服务项目合同。邀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开展内部检查,2025年未出现违规列支经费问题。制定印发《2026年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方案》,规定增加线上培训比例,严格按标准发放授课费。组织局纪委、法制科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高各科队合同签订规范意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8.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锚定职能定位,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履职能力。组织业务培训13期,涵盖水、辐射、固废、机动车排放检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等执法检查要点等,并派员赴生态环境部学习锻炼,参加非现场稽查及监督帮扶。开展监督帮扶方面,共帮扶企业581家,发现问题1294个,立案30件,罚款180.67万元;通过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管理传输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共发现问题线索92条,并将其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二是党建、业务深入融合。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全过程,成立临时党支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任务高质量完成。扎实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党建与业务融合情况纳入考核重点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对集体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意见并限期整改。明确“三会一课”要求,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审核党员发展档案,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9.保障议事决策机制规范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将民主集中制相关内容纳入党委会、集体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和要求。每次党委会议领导班子参会人数均达三分之二以上,保障决策规范有效。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党委书记以视频形式参加。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细化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落实的全流程要求,明确议题审核、意见表达、纪要签发等关键节点规范。
10.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科学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与职级晋升,科级领导及主任科员职数空缺率已明显降低。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领导班子充分酝酿,强化党组织把关,增设政治素质测评,严格落实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三是提升人才培养力度。印发年度培训方案及实训计划,优化培训体系,建立“传帮带”制度,以老带新加速年轻干部成长。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1.强化人事档案及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人事档案,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着力提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依托党支部理论学习增设业务知识专题,围绕档案管理、任免表制作、工龄认定等开展系统培训。严格落实档案审核机制,在干部选拔晋升中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规范填写审核登记表并归档。全面梳理现有固定资产,逐一核实应配数量与现拥有数量,建立超标准配置及拟报废资产台账,经党委会研究,将拟报废资产适时申请报废,拟共享资产通过财政系统共享平台按流程申请调剂,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12.建立规范合同周期管理机制。完善制度流程,印发《关于做好执法局项目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对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归档等环节明确标准、责任和时限,确保信息实时归集、动态跟踪,实现采购管理闭环。强化台账管控,指定专人建立维护项目合同台账,动态更新采购进展、履约、验收等关键信息。严格督促各科队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将全套资料移交档案室集中归档,确保采购档案完整留存、全程可追溯,从根源上防范资料散失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整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克服“过关”思想,确保持久用力、久久为功。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固化整改成果。在集中整改期间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完成率达100%的基础上,持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强化考核问责,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效。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坚持将整改成果融入日常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通过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守护我区绿水青山,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6年6月5日至6月26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91—2332183(工作日10:00—20:00);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21号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05室);邮政编码: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