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3月26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厅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部署,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巡视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厅党组主要负责人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带动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检视剖析,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整改成效。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自治区重点工作部署、建设美丽新疆结合起来,与聚焦主责主业、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集中整改期间,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1项,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推动问题真正解决。
(三)深化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召开厅党组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实。将2个专项检查和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对厅党组巡察工作考核反馈问题,与本次巡视反馈问题一体推进、一体整改。印发《自治区党委巡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验收办法》,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及时提醒盯办,定时对账盘点,限时整改验收,提高整改质效。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
1. 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形成“第一议题”动态学习清单;制定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跟进补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
2. 持续深化学思用一体化推进。一是用足用好生态环境部对新疆政策,推动落实好各项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金点子”的政策建议,提出开展环评改革试点支持边境县(市、区)及高海拔地区发展的政策,对23类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实行豁免、24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等级予以降级,减轻边境地区项目建设成本,支持边境地区发展;加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和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美丽新疆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二是提高自治区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力度,主动跟进帮扶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论证,高效办理项目环评预审、初审、征求部委意见和生态环境部环境评估中心审查等环节,推动项目前期环评手续办理进度。
3.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完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措施,持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二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集体理论学习16次、读书班2期、交流研讨3轮,对照检查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班2期,提高党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一体推进学查改,严格执纪监督,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美丽新疆建设方面
1. 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人员调整和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工作规范修订完善。召开2025年四个季度的兵地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打通兵地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共享通道,已向14个地(州、市)推送明细数据,为推动淘汰更新工作做好数据支撑。
2. 加大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力度。推动科研项目攻关,开展冬季持续型强化监测,为跨区域联防联控提供科学依据,现场核查重点企业,完成绩效分级复评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企业进行监督帮扶,联合兵团生态环境局对天山北坡城市群开展多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2025年,“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1%,与2024年同期相比增加2.4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气比例为3.3%,同比减少0.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
3. 高效统筹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完成1413家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回头看”评估工作。发布2个行业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严把“乌—昌—石”区域新建涉气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完成各类规划环评审查25个,为各类项目落地提供支撑。提高自治区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力度,跟进帮扶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论证,动态更新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完成303个项目环评审批。
4. 强化科技支撑高水平环保能力。建立与国家科研院所交流机制,从污染机理和路径、减污降碳协同等方面共同开展生态环境科技项目,建立重点实验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科研成果突出人员予以资金奖励,促进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项目申报。强化科技人才培养,推荐选派2名高级工程师外出研学,推荐8名同志参评高层次人才申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称评审政策及职称评审标准,修订完善赋分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岗位设置。
5. 加大环保督察整改指导力度。一是统筹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倒排工期计划,对进度较慢的厅局及地(州、市)进行督促和指导,对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回头看”,查缺补漏,严防问题反弹,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二是2022至2023年精河县供排水公司等2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超标问题已整改完毕并解除挂牌督办。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纳入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日常督察情况实时更新问题线索库,督促整改。
6. 强化执法监督。一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专项稽查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活动。调度全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组织全区1423人次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各类业务培训班,58人参加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调度全区执法人员在编在岗情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108个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中40家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成功完成创建。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持续规范全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三)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方面
1. 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若干措施》,组织各地优化利用处置方式,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推进问题整改。组织80余人参加全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培训班。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河一策一图”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区、地、县三级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实战能力。
2. 严格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保密管理,开展多轮次保密检查,并建立台账。加强保密培训教育,通过岗前保密培训、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讲课等多种方式,提升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开展保密工作能力。
(四)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方面
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一是加大推进改革力度,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起草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改革机制,明确地(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由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管理。统筹谋划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布局,分年分批开展县级监测站能力建设,保障县级监测站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举办全区污染源监测与突发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培训班,进一步提升14个地(州、市)和各县级监测站污染源和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能力。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刚性要求,修订完善《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工作规则》。完善厅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14项。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内部管理规程》,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
2.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干部学习6次,进一步提升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认真起草动议方案,注重分析研判。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结合平时了解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强化对新提拔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定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厅本级试用期人员台账,完成试用期满干部考核任职工作,及时录入试用期干部信息。规范个人事项填报,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编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学习要点》,进一步强化对政策的掌握了解。印发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和标准指南,举办业务培训班2场次,选派8个地(州、市)监测站人员到总站培训34人次,总站派出33人次下沉地(州、市)指导帮扶274人次,加快推进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3. 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厅党组会议,总结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召开厅系统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暨2025年度党建工作会议,对各支部提出考核定等意见。召开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年度党员培训计划,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以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面优化选拔机制,严控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下级“一把手”队伍整体质量。精准聚焦考核导向,压紧压实关键责任。系统推进能力提升,综合素质持续强化。二是深学典型案例,集中观看专题片,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假日前下发廉洁提醒,强化纪律教育。厅主要领导带领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集体参观新疆警示教育中心,进一步筑牢廉政防线。三是规范开展巡察工作,将机构改革后14个驻地(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和4个生态环境督察专员办纳入厅党组巡察对象。对2022年以来自治区巡察工作考核反馈问题进行再次梳理,细化整改措施,与2025年两轮巡察工作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四是有针对性地排查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大气污染整治方面问题,确保精准排查基层上报的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定期与相关处室(单位)沟通研判各处室(单位)、各地(州、市)报送问题,将排查不精准问题移出台账。
2. 提升履行监督责任质效。一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完善2025年工作要点和政治监督清单。通过参加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听取专项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厅党组重点工作监督,推动厅党组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发“一岗双责”监督建议函,并开展2次监督检查。二是持续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对厅属事业单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对地(州、市)生态环境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制发监督建议函并持续调度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厅机关党委(纪委)主动寻求驻厅纪检监察组协助指导,提高业务能力,构建“监纪联动”协同监督体系。加强对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选派干部参加新疆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机关纪委干部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班。
3. 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廉政风险清单和防控措施》。梳理厅机关廉政风险点14个,明确经费支付过程中廉政风险,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加强纪律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规范干部行为。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政策解读,避免因政策理解不深而出现执行偏差。二是修订本单位专家费支付办法,从根源上杜绝预付劳务费问题。分管厅领导对时任自治区排污权交易中心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4. 整治官僚主义问题。严格厅系统各预算单位开展2025年预算编报工作,明确经费预算不得用于与本单位无关的业务领域。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严格执行驻村工作管理办法,着力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使用指南(2025年)》,严把财务支出审核关。组织开展厅系统内部财务检查工作,确保各单位预算专款专用。
(七)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方面
将上次巡视、审计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中整改不彻底的2个问题和2个边改边犯问题纳入本次巡视整改,一体推进落实。一是通过梳理排查15个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设备,对闲置设备分类利用,指派专人管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按程序报废处理。开展能力建设项目审核评估和绩效跟踪管理,确保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合规可行,目标明确,建设内容合理。截至2025年12月底,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强化监管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任务、重要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通过1次巡察工作调度会和2次日常监督检查,未再发现边改边犯情况。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按季度调度汇总分析全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加强查处力度,压紧压实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 强化执法监督。配合自治区人大法工委、环资工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意见征求工作。结合前期对第三方监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调研情况,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执法检查工作指引》。下一步,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及生态环境部将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起草自治区相关管理文件,为固定污染物在线监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 加大推进改革力度。组织实施终期评估工作,形成《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报告》。组织完成《自治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稿)》编制工作,统筹纳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内容,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下一步,加快完成《自治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将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集中整改期满后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定期调度推进,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持续深化系统治理。对长期整改任务,分阶段细化目标举措,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举一反三排查同类问题,推动整改从“点上突破”向“面上覆盖”延伸,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6年3月24日至4月1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91—4165423(工作日10:00—19:30);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06室);邮政编码:830063;电子邮箱:xcb1@sthjt.xinjiang.gov.cn。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