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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独—乌”区域2024年第二次大气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在乌苏召开

来源:新疆生态环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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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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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奎—独—乌”区域2024年第二次大气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在乌苏召开。自治区“奎—独—乌”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协调小组副组长、兵团第七师副师长、胡杨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胡杨河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石国强;兵团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林祥出席会议。会议由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新琪主持。


会上,李新琪通报了“奎—独—乌”区域2024年1-7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实施进展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林祥通报了第七师胡杨河市有关情况。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就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戴武军就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继续扎实做好2024年下半年工作,从三个方面对协同推进“奎—独—乌”区域大气环境整治落实落地做出了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奎—独—乌”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会议要求,“奎—独—乌”区域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实施“一企一策”方案,落实《行动方案》措施,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抓实抓细抓好“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空气质量实实在在的改善成效,承接得住产业转移,实现发展和保护的双赢。

会议强调,要坚定决心和信心,聚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科学精准施策抓落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重在污染物减排和资源化利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瓶颈和难题。在工业企业减排上狠挖潜力。在交通运输领域治理上、在面源污染治理上、在散煤治理上狠下功夫。持之以恒强化兵地联防联控。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好协调小组公室的作用,当下要组织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晋B”、排污单位污染治理问题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工作。

此外,6日上午,李新琪带队对区域相关企业“一企一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督办,要求企业要落实好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既定的计划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污染治理项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第一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兵团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奎屯市、乌苏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区域各地(州、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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