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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生态环境局多策并用打好生态环境依法治理“组合拳”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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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5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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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生态环境局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问效,强化法治建设,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发展。

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宪法、法律法规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2024年2月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述法工作会议,5月召开自治州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动员会,通过理论学习和实战演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持续开展普法工作。2024年6月,围绕六五环境日主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和环保志愿服务工作者前往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参加FM997博尔塔拉广播栏目,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切实加强普法教育。组织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网站网络学法用法考试、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答题活动。2024年5月,集中约谈6家未及时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企业,面对面宣讲解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深入宣传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违法后果,指导企业开展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四是深入推进环保领域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评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环评制度的效力和活力。对16大类37小类行业项目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在原审批时限基础上提速70%以上。2024年1—6月,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6份,其中办理“告知承诺制”7件。

五是积极落实正面清单制度。2024年全州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企业新增至38家。1—6月,累计开展帮扶检查39家次,其中非现场抽查23次,现场抽查企业16家次,让“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在环境执法一线的落实。在入企、勘查、询问时,严格遵守亮证执法、告知权利程序,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全面启用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裁量计算器”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具体裁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大幅提升全州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七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制定《2024年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点带面解决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1—6月,全州出动执法人员758人次,检查企业379家。全州共立案17件,办结11件,正在办理6件,缴纳罚款91.82万元。

八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2024年春季扬尘专项监督帮扶行动,共检查企业11家,发现问题8条,立查立改7条,限期整改1条。1—6月,博乐市空气质量优良比为93.5%(扣除沙尘天气),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4%。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轻度、重度污染天数分别减少1天、4天。博州河流水质监测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良,水质达标率为100%;赛里木湖国控断面水质为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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