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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有序推进石灰工业执行大气 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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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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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相关要求,博州现有石灰加工企业将于202471日起执行新标准。鉴于新标准涉及博州石灰加工企业相对较多,部分企业工艺简单、窑型相对落后、配套环保设施单一,需对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219日下午,博州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5家企业召开石灰工业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座谈推进会。

本次座谈推进会围绕石灰行业特点当前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企业治理现状、石灰行业管理要求和趋势进行了讲解,重点对新标准全面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完成时限,指导帮扶企业开展下阶段提标改造座谈会要求,一是分析把脉,迅速行动。石灰企业工业炉窑提标改造是2024博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也是一项硬任务。相关企业要立即组织负责生产、环保责任人对本企业生产工艺、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全面系统会诊把脉,提出解决措施。二是量身定做,制定方案。各企业要迅速部署,邀请行业专家,现场踏勘,充分论证,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石灰窑炉类型、原有污染治理设施等实际情况,科学、精准、量身制定提标改造方案,明确治理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三是倒排工期,快速推进。企业要认真履行提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项目、资金倒排工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情况下,确保按期完成改造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四是主动靠前,帮扶指导。博州生态环境局做好技术指导,加强政策支持。同时,将石灰行业提改造情况列入大气专项督察和帮扶检查的重点内容20246务必完成提标改造任务,7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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