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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圆满完成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 目标任务

来源: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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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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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2月,克拉玛依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3.7%,较2022年提高4.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5.4百分点;污染天数为23天,较上年减少17天,重污染天数为0。圆满完成2023年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一、做好顶层设计,形成攻坚合力

成立由克拉玛依市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各相关责任部门组成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每日发布全市及各区空气质量日报,构建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监管有力的区域联防联控新格局。研究制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2023—2025年)攻坚方案、2023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独山子区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2023—2024年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方案等系列文件,细化重点任务,压实责任、抓实各项措施落实。

二、实施六项大气治理专项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重点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推进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改造完成总量的84%。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编制完成《克拉玛依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二是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牵头修订克拉玛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一厂一策”减排清单和应急管控措施。实施重污染天气分级管控,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今年拟申报B级企业5家,认定D级企业6家、非引领型企业3家。

三是深度治理VOCs污染行动。扎实推进《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地见效,解决克拉玛依市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VOCS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将新疆油田公司3个VOCS治理项目纳入2023年治理台账。

四是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燃煤砖瓦窑“煤改气”等治理工程。本年度实施146台燃气锅炉,完成总量的46%。

五是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加强涉VOCs重点产业集群和企业环境VOCs监测,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目前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共22家,其中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18家已全部安装并联网。

六是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柴油货车淘汰,重点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截至目前淘汰重型柴油货车共计1137辆。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2024年,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一体两翼三个支撑”工作要求,继续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保持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减、方向不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不断推进克拉玛依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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