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持续稳定达标,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中心全面加强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稳定传输。
一、紧盯国发平台,及时排查解决问题
密切关注国发平台排查系统。提醒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对辖区内未排查企业开展实际状况核实,对于符合联网要求的企业,积极督促并跟进其联网工作进程。密切关注企业数据传输状况。一旦发现有效传输率偏低的企业,迅速展开企业信息核实、排查数据链路问题等,提醒督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整改工作,中心同步跟进,确保数据有效传输。密切关注两级国发平台运行情况。出现问题即刻响应,确保尽快解决故障,使平台恢复稳定运行,为我区污染源在线数据的精准采集与传输保驾护航。
二、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对全区14个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及重点排污单位相关人员开展自动监控及企业自行监测业务培训及现场帮扶指导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三、定期统计分析,督促做好问题整改
每月定期对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并上报我区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的报告,督促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保障自治区污染源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持续稳定达标。
通过持续不断努力,2024年我区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