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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范》(DB65/T 4925-2025)近日发布实施

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范》(DB65/T 4925-2025)(以下简称《规范》)2025916日正式实施《规范》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

《规范》通过范围、基本原则、设计等八个方面对自治区城镇建成区以外、处理规模在500m³/d(不含)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在设计、施工、调试及验收等方面提出科学规范的技术要求。《规范》内容符合国家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要求,满足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实际需要,填补了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空白,是对自治区农村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标准体系的重要补充,为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供了技术依据和可执行的参考标准。

《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当前部分设施设计不合理、运营维护不规范等问题,为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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