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邀组织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自治区驻各地(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等32个单位共100人参加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视频培训。
本次培训是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合作交流框架协议》有关约定,本年度第三次邀请我厅参加环境监测相关业务培训。培训班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主要介绍了广东省环境检测机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及监管职责,介绍了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及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监管系统、广东省打击第三方社会监(检)测机构违法犯罪相关情况、中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第三方社会监(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及LIMS软件使用情况等。
我区参训人员表示,很感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供这样的培训学习机会,这是一次高水平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了广东省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经验做法,加深了对环境监测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对我区加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有重要的借鉴和促进作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表示,今后将继续按照《框架协议》约定,邀请我区生态环境部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图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场
图2 巴州生态环境局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