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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超标率 |
二季度是否严重超标 |
三季度是否严重超标 |
处置单位 |
处置文号 |
处置方式 |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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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
21.74% |
是 |
是 |
博州生态环境局 |
博环博立〔2025〕9号 博环博责改〔2025〕19号 博环博罚告〔2025〕15号 |
行政处罚55.9万元 |
2025年7月21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对该企业出水水质超标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同时委托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出水口进行了现场采样,对(水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线设备数据进行比对检测,检测结果为超标因子属实、在线设备正常。经调查核实,总磷、总氮超标属实。8月3日,经博州生态环境局批准予以立案。9月28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博环博责改〔2025〕19号),9月29日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博环博罚告〔2025〕15号),行政处罚55.9万元。 |
该企业设备老旧,氧化沟技改,工艺调整造成效能不足,计量泵、离心泵发生故障,导致总氮、总磷超标排放。该企业一是已启动应急处置,完成故障计量泵、离心泵的抢修,恢复正常药剂投加;二是强化核心设备常态化运维,增加氧化沟等关键设施巡检频次,完善故障预警机制。三是强化监管,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重点核查设备运行状态、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性及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截止2025年12月27日,该污水处理厂已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