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季度全区重点排污单位严重超标处置情况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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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超标率 |
上一季度是否严重超标 |
本季度是否严重 超标 |
处置单位 |
处置文号 |
处置方 式 |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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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
19.57% |
是 |
是 |
博州生态环境局 |
博环博立〔2025〕9号 博环博责改〔2025〕19号 博环博罚告〔2025〕15号 |
行政处罚55.9万元 |
2025年7月21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对该企业出水水质超标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同时委托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进行了现场采样,对(水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线设备数据进行比对检测,检测结果为超标因子属实、在线设备正常。经调查核实,博乐市自来水公司污水厂总磷、总氮超标属实。2025年8月3日,经博州生态环境局批准予以立案。2025年9月28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博环博责改〔2025〕19号),2025年9月29日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博环博罚告〔2025〕15号),行政处罚55.9万元。 |
短期解决方式将部分污水分流至博乐市边境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减小运行负荷,缓解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压力,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水质达标排放。远期整改方式是博乐市人民政府已筹备新建一座3万m3/d生活污水处理厂,解决该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过高甚至超负荷运行的问题,对该企业氧化沟及速分生化池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两座污水处理厂并联运行,可有效降低博乐市南北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目前,博乐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已分流15%的污水进入博乐市边境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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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国欣洁宇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30.43% |
否 |
是 |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
哈巴环立〔2025〕04号 |
正在开展立案调查 |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于2025年9月30日对该企业正式立案,立案号哈巴环立〔2025〕04号,目前案件处于调查阶段,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开展处理处罚工作。 |
该企业紧急检修,2025年9月28日后该企业污染治理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烟气污染物已达标排放。该企业属于间歇性生产,9月超标7天,本季度共生产2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