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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2月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总体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3年1-12月,有数据的171个区考河流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8.8%;IV类轻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1.2%;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断面;无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断面。超标断面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等。

2023年1-12月,有数据的72个区考湖库点位中,Ⅰ~Ⅲ类优良水质点位比例为73.6%;IV类轻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12.5%;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点位;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13.9%。超标点位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

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根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基于城市水质指数,按照城市水质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越好。

2023年1-12月,全区城市地表水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吐鲁番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

2023年1-12月全区14个地(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排名

地州市

2023年

城市水质指数

2022年

城市水质指数

1

吐鲁番市

2.5025

2.3456

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2.7075

2.5112

3

昌吉回族自治州

2.7725

2.5891

4

哈密市

2.9343

3.0685

5

喀什地区

3.0683

3.3557

6

阿勒泰地区

3.0726

2.9344

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3902

3.3728

8

塔城地区

3.3920

3.4310

9

阿克苏地区

3.4192

3.5667

10

和田地区

3.4256

3.5070

11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3.9018

4.1053

1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3.9231

3.8402

13

乌鲁木齐市

4.1022

4.3652

14

克拉玛依市

5.2543

8.9260

    注:城市水质指数越小,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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