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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9月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总体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31-9月,有监测数据的76条河流169个区考断面中,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7.6%IV类轻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2.4%;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断面;无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断面。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等。

20231-9月,有监测数据的29座湖库72个区考点位中,类优良水质点位比例为72.2%IV类轻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12.5%;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点位;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15.3%。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

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根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基于城市水质指数,按照城市水质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越好。

20231-9月,全区城市地表水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吐鲁番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阿勒泰地区、喀什地区、塔城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

2023年1-9月全区14个地(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排名

地州市

2023年1-9月

城市水质指数

2022年1-9月

城市水质指数

1

吐鲁番市

2.4953

2.3518

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2.6938

2.5700

3

昌吉回族自治州

2.7754

2.5942

4

哈密市

2.8733

3.0715

5

阿勒泰地区

3.0702

2.9668

6

喀什地区

3.1897

3.3764

7

塔城地区

3.4106

3.4133

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4126

3.3598

9

阿克苏地区

3.4412

3.5620

10

和田地区

3.4553

3.4791

11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3.9283

4.1215

1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3.9492

3.7880

13

乌鲁木齐市

4.2814

4.3610

14

克拉玛依市

4.6729

8.9397

注:城市水质指数越小,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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