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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河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我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突破

我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河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四批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这一殊荣是对我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充分肯定,也为西北干旱地区城市河流保护修复提供了有益借鉴。

水磨河全长27.2公里,流域面积281.4平方公里,是乌鲁木齐市唯一一条穿城而过的河流,承担着城市生态廊道与景观带的重要功能。受历史发展阶段制约,流域内工业、农业、生活污染问题一度十分突出,河道淤积严重、生态空间被挤占,下游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河流生态系统严重退化,成为典型的“纳污河”,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

“十四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厅会同乌鲁木齐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指导推动水磨河流域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水资源保护。指导乌鲁木齐市科学划定岸线控制区,建立生态流量调度与监测机制。推动关停沿线地下取水井8眼,年节约地下水169.4万立方米;大力推广中水回用和自动化灌溉技术,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稳定下泄。

二是坚持源头管控,深化水环境治理。推动流域点源、面源污染分类治理,累计搬迁沿河企业64家、自建房137户,封堵排污口383处,建成专用退水管道15.3公里,实现沿线7座污水处理厂退水与天然河道分离。同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配套建成小型污水处理站11座、污水管网13公里,常态化开展“清四乱”行动,累计清理河道垃圾7.24万吨,拆除违章建筑3.9万平方米。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推进水生态修复。指导实施水磨河全线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累计投资9.39亿元,拓宽河道、新增水域面积10.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68.2万平方米,自然岸线率达到68.4%。以乡土植物为主优化植被配置,构建生态驳岸,打造“一河、五区、二十四景”滨水景观体系,有效恢复河流生态功能。

通过持续治理,水磨河水质实现根本性改善:源头断面稳定保持Ⅰ—Ⅱ类,中游断面提升至Ⅰ—Ⅱ类,下游米泉桥断面2021年彻底消除劣V类,跃升至Ⅱ—Ⅲ类。鱼类、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明显恢复,侏鸬鹚、白鹭等国家稀有鸟类重现河畔。沿河建成亲水平台32处、慢行系统13公里,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热门去处,带动文旅产业发展,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水磨河的治理实践,是我区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治污、人水和谐的生动写照,充分彰显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下一步,我厅将以此为契机,指导各地持续深化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疆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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