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方案》(新政发〔2016〕21号),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知情权,现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布如下:
2017年第四季度乌鲁木齐饮用水源信息
克拉玛依市2017年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表(第四季度).doc
吐鲁番市饮用水安全状况2017年第四季度信息表.doc
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季度信息表-哈密市2017年4季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