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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5年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会的通知

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人社局,自治区各相关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环职字20252的工作安排,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会于2025118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答辩采取线下答辩方式进行。

二、申报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答辩。

三、答辩时间、地点:202511814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一楼

四、未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评审资格。

五、2025年参加自治区驻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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