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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4年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会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安排,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会于2024年11月2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答辩采取线下答辩方式进行。

二、申报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答辩。

三、答辩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日14时,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一楼一号会议室。

四、未参加答辩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五、2024年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要求执行。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吴丽、马燕,联系方式:0991-4165371,416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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