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戴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质效的有力抓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刻把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集中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一批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权威性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存在的“不合法、不科学”“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不廉洁”四方面问题。具体要做到“四加、四减、四个坚决防止”。要加强执法统筹,减少入企打扰,坚决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要加强执法规范,减轻企业负担,坚决防止“未按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要加强执法服务,减少企业违法风险,坚决防止“有案不查、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要加强作风建设,减少行政争议,坚决防止“吃拿卡要、干预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
会议要求,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坚决杜绝推进不力、敷衍应付、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要将集中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落实,避免层层加码、级级提速,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坚持“查改治”一体化推进,对整治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堵塞制度漏洞。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刘岩辉出席会议,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新琪主持会议。厅机关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专员办等部门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