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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2023年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本征求意见公布第二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建议发送至zfj@sthjt.xinjiang.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修订办法建议字样。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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