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普法宣传联合执法活动
为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高效解决人民群众的信访诉求,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良好的人居环境,4月16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联合尼勒克县交警大队、尼勒克县交通局、公安厅食药环犯罪侦查局天山西部分局等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尼勒克县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认真排查信访反映的问题,拦截对道路造成扬尘的车辆,并向司机进行《大气扬尘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讲解扬尘污染防治知识及措施,并发放了宣传单。
下一步,伊犁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县市分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走心更走“新”,强化宣传实效,加强统筹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抓好扬尘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升伊犁州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法治化 构建大格局
2024年4月19日下午,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面对生态环境信访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把准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辖区企业代表以及乡街网格员代表进行《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要点》、《信访工作条例》和《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
培训以“落实新《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为主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的战略部署开展。在培训中,分局领导强调:务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梳理责任,限期推动办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信访工作责任,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责,推动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及时办理。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学习帮助群众进一步了解环境信访的受理范围、信访诉求渠道和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厘清信访和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从而构筑起群防群治的良好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为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营造良好氛围。
培训结束后,参训网格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优势,深入一线当好“宣传员”“观察员”,用好监督权力,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当好“生态环保监督员”携手共护新和碧水蓝天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促进作用,近日,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新和县分局举行了“生态环境监督员”聘任仪式,聘请了5名社会各界、各行业人士担任“生态环境监督员”。仪式上分局局长艾克拜尔·司拉木向各监督员介绍了新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有关情况,并向5名“生态环境监督员”颁发了监督员聘书,就做好生态环境监督工作进行交流。
交流中,新和县分局负责同志希望各位监督员要明确自身职责,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监督全县“水、大气、土壤”三大攻坚战实施情况。敢于监督、善于履职、严于律己,履行好监督员工作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关注、真监督、多建言、献良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聘任仪式结束后,各位“监督员”在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的陪同下现场观摩了新和县环境空气监测站。大家纷纷表示,能够获聘成为新和县“生态环境监督员”非常荣幸和自豪。通过交流和现场观摩,他们进一步了解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重,作为监督员,身上的责任十分重大,要不断提升开展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学习,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建言献策,传播生态环境好声音、传递生态环境正能量,为促新和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