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直属单位 /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 污染源随机抽查

关于开展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现场执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做好2024年度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工作,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部门联合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污染源监控与信息中心对阿勒泰地区和喀什地区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联合执法随机抽查。

一、工作内容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组成2个检查组,阿勒泰地区和喀什地区各抽取4家,共抽取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污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三)规范化运行管理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3年5月20日-24日

三、人员安排

此次检查分两个组开展,每个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2名人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名人员和自治区污染源监控与信息中心1名人员组成。

四、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组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禁止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二)及时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各组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经本组组长审核签字后的工作报告及统计表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