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情况和环境执法人员信息清单建立情况。根据污染源排污量大小、环境质量和环境守法情况等,列入污染源1245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222家、一般排污单位305家、特殊监管对象13家、建设项目705个。建立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名录和全区环境执法人才信息清单,列入执法人员117名。
2017年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情况和环境执法人员信息清单建立情况。环境监察总队更新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和环境执法人员情况,列入2017年重点污染源708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259家,一般排污单位316家,特殊监管对象13家,建设项目120个;建立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库,列入环境监察人员11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