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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二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生态环境监察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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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0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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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二处党支部在昌吉州开展了“历史文化润心田铸牢实践看昌吉”主题党日活动。督察组副组长叶尔肯·托呼达尔汗、总协调人张旭,厅生态环境监察二处处长吐鲁洪·卡德尔,督察组全体人员,监察二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督察组全体党员和厅监察二处党员共同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并集体观看了相关视频。督察组副组长叶尔肯·托呼达尔汗表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是开展督察工作的根本依据和行为准则,要准确把握条例明确的工作原则,确保督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厅生态环境监察二处党支部同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党员干部开展座谈交流,强调各督察小组在接下来的下沉督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督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随后,督察组副组长叶尔肯·托呼达尔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党员们参观了昌吉州博物馆历史文物陈列馆、自治州成立70周年成就展展馆和昌吉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深入了解了昌吉州的历史沿革以及在经济建设、文化传承、民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取得的成就。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有效激发了全体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进驻以来,一直将系统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核作为首要学习内容,督察组全员不分白昼、放弃周末,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全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奢靡之风、廉洁从政、务实工作,严守纪律红线、杜绝“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筑起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纪律基石,推动自治区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打牢基础,切实做到真调查深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整改要求,督促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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