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以下简称《准入条件》)于2024年6月发布应用。为更好发挥《准入条件》在指导重大项目审批和环境管理方面作用,我们组织编写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部分条目说明》,对个别条目内容进行说明。现予印发,在工作中参考。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部分条目说明